调查数据显示,全球金融机构中有四种品牌。其中两种已在图表2中标出。从图表上可以看出,每个阶段做出的努力都为最后在第四阶段显露出的品牌核心战略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类品牌 使用与其他品牌使用的主要区别在于视觉识别系统。人们一般只注意品牌的外观,因此品牌管理者很少着力表现品牌的内在价值。而在别的阶段,商家则会花或多或少的精力将品牌的价值传播给员工或别人(比如投资者)。在第二、第三阶段,公司 就会积极地将品牌价值 引入员工的工作方式中。在第四阶段,这些价值就会融入业务流程和公司方针中。
第一阶段:以品牌作为视觉识别系统。
调查抽样中的公司都有一个清晰的品牌架构和一个良好的品牌形象。所有的品牌都有一个明确的名称和所有人都熟知的视觉形象。每个公司都有专人负责品牌的表达以确保其形象不被扭曲,不被错误使用。一个品牌要想持久发展,就必须形象清晰、意义一致、不模棱两可,且有专利注册。每个人都能理解,易于传播品牌意义。
对于那些还处在品牌建设最初阶段的公司来说,视觉形象是公司品牌形象的唯一标志。这些公司传统上并没有将品牌建设及其相关价值放在公司战略的首位,只是把它当作一种名称用于提高顾客或社会认知。
有人认为:“员工对自己的品牌很热情,只是没有人引导他们,不知道在工作中如何去传播品牌的价值。”
第二阶段:以品牌作为独立式产品开发。
调查中的第二种品牌使用方法将品牌运作与主品牌区分开来。公司建立企业的品牌形象是为提供传统的金融服务 而准备的,而新品牌则是为新的服务而设立的,比如说由smile、egg、cahoot公司提供的电话或网络金融理财服务、保险服务等。当母公司整体的个性、风格、文化不宜过度改变时,就可以推出一个新的服务项目。新的服务可以采取完全不同的方式经营,也易于与母公司区别开来。不管是哪一种战略,新的子品牌是品牌与利益相关者之间潜在关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调查显示,在上一阶段的例子中,公司品牌仍仅限于名称和视觉识别等外观上的表达。但是,在以电话和网络为基础的业务中,子品牌的形象不仅从外观上阐释了新的服务项目,还从内涵意义上对新的服务做出了诠释。这在公司发展新的业务时显得格外重要,也凸显出新品牌与母公司主品牌的区别之处。
这样一来,最大的变化就是负责新服务的工作人员(银行家),不仅仅是营销人员,他们把品牌看作是一种传播服务的承诺。品牌传播了公司所提供服务的价值和性质,以及品牌和顾客之间的关系。这样做就能让员工明白他们应该向顾客传达些什么,怎么做才能体现新的子品牌的价值。
第三阶段:以品牌作为改革的催化剂。
调查中的第三种品牌使用也被许多金融机构用来促进企业组织和文化改革的催化剂。
这些公司已经意识到他们有必要提高服务的竞争力,而这主要是通过提高客户服务的标准。他们还意识到进入市场的零售品牌也在以其品牌价值和一贯的服务提高竞争力。他们知道自己的品牌在社会上有很高的意识,但是如果想要抵制不断涌入的新竞争者,他们就需要有更好的客户服务和更有特色的品牌个性。
在这种品牌使用中,母公司中品牌的中心及战略地位比以上任何一种都突出。品牌被定位为企业形象和价值的象征,是企业注重客户关系的突出表现。品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激励员工,正如它对顾客宣传的一样;品牌由一支跨部门团队进行管理,他们从长远和商道的角度对品牌进行打造。
第四阶段:以品牌作为企业战略中心。
我们调查的金融机构中有25%提出他们经营的核心战略是极力体现主品牌的管理结构及活动,这一点与品牌发展的最高阶段是一致的。在这些公司里,首席执行官和重要领导都制定了企业的品牌战略且同时把它视为企业未来和战略的透视镜。所以对于这些机构来说,品牌被视为公司未来,同时也是未来品牌任务和价值的方向,而未来人们则通过品牌这一透视镜来窥探公司必要的改变和进步。
调查中有一人这样描述他的管理理念:建立一个不同的品牌 是公司 创造长远价值的唯一战略,同时也能使其他工作顺利完成,比如,收购、流程改进。因此,首席执行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品牌形象负责,由各自的分工负责大多数工作。品牌开发组包括服务人员、业务人员、销售人员和市场营销人员。大家一起努力使顾客满意,一起进行内部交流,共同提升品牌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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